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走访、慰问会员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-07-10 11:29:32作者:李清安点击次数:11

一、总则 

第一条  为贯彻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宗旨,切实关爱会员、传递组织温暖,进一步规范学校走访、慰问工作,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(2017〕32号)以及省总下发的《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>通知》(湘工办发〔2018〕20号)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本办法遵循综合分工会、部门负责的原则,分层级、分部门管理会员慰问工作。

第三条  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,涵盖但不限于会员工伤、病、亡,会员家属丧亡,家庭遭受灾害、子女入学等情况。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时,由学院工会委员会临时商定。

二、慰问对象、方式及责任主体

第四条  走访、慰问的对象及方法。

1.会员工伤慰问: 会员发生工伤,所在部门负责人需在发生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工会报告,学院工会、分工会及相关部门前往探望慰问。 

探望目的:慰问员工,稳定情绪,了解伤情及家庭困难。视需要协助联系医疗、护理等事宜。 

慰问方式:视病情购买慰问品或送慰问金,金额500-1000元。

2.会员住院慰问:会员患一般疾病或非因公受伤需住院治疗的,分工会及时向学院工会报告,并会同探望慰问。

探望目的:情感慰问,融洽关系,了解会员家庭实际情况,考虑是否做进一步帮扶工作。

慰问方式:视病情购买慰问品或送慰问金,金额500-1000元。

3.会员家庭受灾慰问:会员家庭发生火灾、水灾、地震等自然及其它人为灾害情况,了解情况的同事、部门领导第一时间与学院工会、分工会联系,会同探望慰问。

探望目的:送温暖,视情况组织会员互助。

慰问方式:购买粮油、食品或其他生活急需品或现金,不超过1000元。

4.会员结婚生育慰问:会员结婚或生育小孩,由所在分工会慰问。

探望目的:体现学院人文关怀,情感慰问。

慰问方式:送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。

5.会员死亡慰问:会员死亡,部门负责人获悉后及时向工会报告,工会与部门会同慰问。

探望目的:体现学院人文关怀,帮助协调善后事宜。

慰问方式:视具体情况送慰问金800元-1500元、花圈一个。

6.会员家属丧葬慰问:会员家庭成员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配偶父母)死亡,部门获悉后及时向工会报告。丧事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的,普通会员由学院工会干事与所在分工会主席或委员会同慰问;中层及以上干部由工会主席和所在分工会主席会同慰问。丧事所在地超过本市范围的,视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进行慰问。

探望目的:体现学院人文关怀、送温暖,视实际情况帮助协调处理善后事宜。

慰问方式:送慰问金500元、花圈一个。

7.其他需要走访慰问的情况。发生以上情况以外需要探望的事项,由学院工会视情况决定,并由学院分工会或所属分工会走访、慰问。

第五条以上所有事项工会不组织集体走访、慰问。因个人不当行为(如斗殴打架、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等)住院者,工会不予慰问。

三、走访、慰问经费来源及使用

第六条由学院工会统筹使用,专项慰问金不足部分由福利费补足。走访、慰问工作必要的旅差费等由学院工会经费承担。

第七条走访、慰问的开支严格按工会财务程序和工会经费使用审核管理制度办理。

四、附则

第八条  对同一会员因相同事由的走访、慰问,一般只安排1次。

第九条  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岗会员。学院离退休职工走访、慰问工作由学院离退办负责。

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工会。